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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剑“松树癌症” 守住一方青山——湖北荆门东宝以首例疫木案推动松材线虫病源头治理

【字号:    】        时间:2026-03-19      

   

    

  (通讯员 张妍)今年3月初,检察官来到东宝区马河镇,只见一排排新栽的马尾松树苗整齐挺立,嫩绿欲滴,春意盎然。这里曾是受松材线虫病侵害的疫木区,经过相关部门专项整治,染疫松树已全部砍伐清理,并重新补植复绿,焕发出新的生机。 

  松材线虫病素有“松树癌症”之称,传播快、危害大、难防治,一旦蔓延便会对森林生态造成毁灭性打击,严重危害森林生态安全。眼前的这些改变,均源于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案。 

  提前介入,破解“首案”难题 

  2016年,李某甲注册成立了荆门市某木材加工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某木材公司”),与王某某、李某乙以家庭经营模式开展木材加工业务。2023年1月至2024年7月,三人明知东宝区是国家划定的松材线虫疫区,禁止收购、加工松木,且公司无疫木处理资质的情况下,仍从林某某、罗某某等7人手中收购松木1100余吨,货值56万余元,加工成托盘等制品后对外销售。而林某某、罗某某等人同样明知疫区相关规定,仍将砍伐的松树违规出售,共同触碰了生态保护的“红线”。 

  2024年7月,公安机关对某木材公司及李某甲等人立案侦查。因该案是东宝区首例松材线虫病疫木相关刑事案件,公安机关在侦查取证重点、林某某等人违法行为定性上存在经验盲区,遂商请检察机关提前介入。 

  “这起案件是辖区首例,没有现成经验可循,我们必须准确界定每一名涉案人员的行为性质,精准适用法律,确保不枉不纵。”承办检察官通过听取案件介绍、审查证据材料,结合犯罪构罪要件,提出委托专业机构开展风险评估,以明确涉案人员行为与疫病传播的关联。同时,广泛检索类案判决、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研讨法律适用,最终认定林某某等人行为已超出行政违法范畴,应当追究刑事责任。 

  随后,该院要求公安机关将林某某等人一并移送起诉,并列出具体补证提纲,层层夯实证据链条,保障案件办理质效、彰显司法公正。 

    宽严相济,传递司法温情

  审查起诉期间,承办检察官细致审查卷宗、讯问犯罪嫌疑人,发现林某某等人多为农村中老年人,无固定收入来源,因法律意识淡薄、一时贪图小利才实施违法行为,且到案后均能主动认罪、真诚悔罪,积极退缴违法所得。 

  为确保案件办理兼顾国法与人情,该院召开检察官联席会,综合考量各嫌疑人的犯罪动机、社会危险性、退赃退赔情况及办案社会效果,精准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实行分层分类处置:对涉案情节较重、作用突出的李某甲等9名嫌疑人,依法提起公诉;对涉案金额较少、积极退缴违法所得的陈某某等4名嫌疑人,依法作出相对不起诉处理,累计挽回经济损失20余万元。 

  2025年3月,该院依法以某木材公司、李某甲等人涉嫌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提起公诉。经审理,法院以妨害动植物防疫、检疫罪判处某木材公司罚金人民币20000元;判处某甲9人有期徒刑一年至拘役四个月不等的刑期,均适用缓刑,并处5000至1000元不等罚金。 

  源头治理,守护青山长青 

  “案件办结不是终点,我们要以该案为切入点,排查监管漏洞,从根源上防范松材线虫病传播风险!”办案检察官在复盘案件时,敏锐捕捉到该案反映出的行政主管部门在检疫执法、疫区管理等环节存在的监管短板,这些短板正是松材线虫病扩散的重要隐患。 

  为从根源上堵塞管理漏洞、化解治理风险,2025年11月初,东宝区检察院向行政主管部门制发检察建议,明确整改方向和具体要求。 

  收到检察建议后,行政主管部门迅速行动、狠抓落实,组织开展“护松2025”打击涉松材线虫病疫木违法犯罪专项行动,联合其他相关行政部门,对辖区12家疫木集中收购点、木材加工厂、疫木定点处置企业开展“拉网式”排查,依法下达责令整改通知书2份,组织12家相关企业签订信用承诺书,截至2025年12月下旬,所有问题均已整改完成、实现闭环管理。 

  同时,该院统筹推进疫木处置与生态修复,除对案件涉及的疫木进行妥善处理外,还推动相关行政部门组织辖区仙居、栗溪、马河等乡镇砍伐病(枯)死松疫木4358株,并结合油茶产业发展、生物防火隔离带建设、退化林修复等林业重点项目,实施马尾松纯林改造、树种更换等举措,从源头上遏制松材线虫病扩散,真正实现了“办理一案、治理一片、警示一方”的良好成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