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赌博罪?还是开设赌场罪? ——东宝检察精准亮剑流动赌场犯罪团伙

【字号:    】        时间:2025-11-21      

    

  通讯员 雷艳芳)静谧的乡村,本应是炊烟袅袅、邻里和睦的净土,却有人利用偏远角落密织“赌网”牟取暴利。6月3日,湖北省荆门市东宝区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流动赌场”案件,法院依法作出判决,9名被告分别被判处有期徒刑三年至六个月不等。一个横跨多村、组织严密的流动赌场犯罪团伙最终受到了法律的制裁。 

  2024年5月间,刘某为牟取非法利益,伙同他人在荆门市多个偏远乡村,租用民房、利用废弃空房、羊棚等隐蔽地点开设流动赌场。 

  为保障赌场运转,刘某构建了分工明确的犯罪团伙。雇请舒某寻找偏僻的赌博场地;雇请毛某、谢某等6人分别负责邀约赌客、赔付、接送赌客、望风等工作;安排墙某为赌客提供兑换现金服务。 

  2024年5月22日,该赌场被公安机关当场查获。经查,该赌场以“百家乐”为赌博形式,累计开设赌场十余场次,累计赌资近百万元。 

  2024年6月21日,公安机关以刘某涉嫌赌博罪提请东宝区检察院批准逮捕。该院审查在案证据后,发现该案绝非简单的“聚众赌博”,该赌场具有犯罪团伙化、持续时间长、参与人数多、分工明确等特点,完全符合开设赌场罪的构成要件。据此,东宝区检察院依法将罪名变更为开设赌场罪,并督促公安机关对毛某等8名长期受雇为赌场提供各项服务并领取高额报酬的涉案人员立案侦查,全链条打击犯罪,确保不枉不纵。 

  办案过程中,检察官通过多次释法说理,向涉案人员普及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法律区别、量刑差异以及主动认罪认罚的法律后果,促使除主犯刘某外的 8 名犯罪嫌疑人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退赃,表达悔罪诚意。 

  2024年11月,东宝区检察院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按照分层处理、区分罪责的原则,结合各涉案人员的职责分工、犯罪情节、悔罪表现、退赃情况,对该案主犯刘某以开设赌场罪提出有期徒刑三年的量刑建议,对在共同犯罪中作用较小的其他8名涉案人员以赌博罪分别提出有期徒刑六个月至一年二个月不等的量刑建议。最终,法院全部采纳检察机关的起诉意见和量刑建议,作出上述判决。 

  “流动赌场隐蔽性强、社会危害大,不仅侵蚀乡村风气,还可能引发债务纠纷、暴力冲突等一系列衍生犯罪。”办案检察官表示,此案的办理不仅精准区分了赌博罪与开设赌场罪的法律界限,更以全链条打击态势震慑了赌博犯罪气焰,为基层治理注入司法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