边调查边普法 消除认识盲区
检察官收到问题线索后,立即组织研判,“打耳洞”又称穿耳孔术,根据《医疗机构管理条例》《医疗美容服务管理办法》等规定,穿耳孔术属于美容外科一级项目;任何单位和个人,未取得《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并经登记机关核准开展医疗美容诊疗项目,不得开展医疗美容服务。“打耳洞”虽然过程不复杂,但对人体有创伤性和侵入性,若医疗器具未及时消毒、卫生条件不达标,极易引起感染、过敏,威胁公众健康安全。
2025年1月,检察官运用“无资质经营医疗美容项目公益诉讼法律监督模型”筛查数据线索,结合线下调查核实发现,辖区有3个美团商家、5家线下实体店提供打耳洞服务,除美甲美睫美容店外,还包括黄金首饰加工销售店等,通过到区行政审批局核查,上述商家均未办理《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
“打耳洞竟然是美容外科项目?”“我们打个耳洞还要办理许可证?”调查过程中,商家对穿耳孔术的性质存在认识盲区,对其风险性普遍认识不足,检察官边调查边普法,为商家普及相关法律法规,引导其自觉规范经营行为。
溯源问题成因 凝聚整改共识
为规范和促进医疗美容行业健康有序发展,2025年2月,东宝区检察院与相关行政机关开展磋商。在磋商过程中,双方就美甲店等生活美容场所提供“打耳洞”服务较为普遍这一问题进行深入探讨。
穿耳孔术相对其他医疗美容项目技术难度、风险、收费标准较低,多数医疗美容机构基于效益考量未提供此项服务,较大的市场需求与较少医美机构提供服务的矛盾下,客观上形成了市场供给缺口。但器具未消毒、卫生不达标、操作不规范情况下“打耳洞”甚至是“打耳骨钉”的风险性、危害性不容忽视。
东宝区检察院建议行政机关加强医疗美容行业监管,对违规提供穿耳孔术服务的行为督促整改,重点加强对穿耳孔术相关法律法规的宣讲力度,引导其树牢守法经营意识。因本案重在纠偏观念认识,磋商中与行政机关达成一致,对于积极整改的商家免罚、减罚,避免小过重罚,避免“办了案子、垮了厂子”等情形出现。
全面排查整改 促进合规经营
2025年4月,相关行政机关书面回复整改情况。组成8个监督检查专班,对乡镇街道、商业街及周边商圈开展拉网式排查,巡查饰品店87家、美容店128家、美甲美睫店84家,发现并拆除“打耳洞”违规广告牌10处,下架美团“打耳洞”广告2条,下达《卫生监督意见书》6份。同时,以规范行业行为、实施行业自律、开展自查自纠为宣传切入点,与上述生活美容机构签订《生活美容场所依法经营承诺书》299份,并将承诺书、“不提供医疗美容服务”警示标语张贴在门店显著位置。同时,加强宣传引导,鼓励具备资质的医疗美容机构提供“打耳洞”服务,目前已有5家医疗美容机构增设穿耳孔术服务。
下一步,东宝区检察院将持续加大对医疗美容行业虚假宣传、价格欺诈等突出问题的监督办案力度,切实保障医疗美容市场健康发展,维护人民群众生命健康安全,努力营造“美美与共”的良好市场环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