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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网恢恢,两男子贩卖毒品分别获刑十五年

【字号:    】        时间:2023-09-06      

  (通讯员 张妍 实习生 文苇杭毒品,一个杀人不见血的刽子手,一个令人家破人亡的小恶魔。近日,荆门市东宝检察院办理了一起贩卖毒品案件,李某某因沾染毒瘾,走上以贩养吸的不归路,最终因贩卖毒品和同伙薛某某均被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 

吸毒一口,掉入虎口 

  染上毒瘾,毁人一生,李某某是一个沉迷吸毒的“瘾君子”。 

  2016年7月李某某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日;2018年9月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五日;2018年10月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社区戒毒三年;2018年12月因吸食毒品,被公安机关行政拘留十五日并强制隔离戒毒年。李某某深陷毒瘾,数次戒毒无果,萌生了“以贩养吸”的想法。 

贩毒,自毁青春 

  薛某某是一名90后,正值盛年的他,却走上了贩卖毒品的歧途 

  2022年3月,李某某与薛某某预谋从外地购买毒品后荆门贩卖,由薛某某负责出资,李某某负责联系毒品货源和销售,所获利益按比例分配。2022年3月至8月期间,二人前往外地购买毒品后到荆门贩卖。2022年8月,李某某与薛某某驾车前往外地购买毒品后返荆途中被公安机关查获。 

法网恢恢毒贩终获刑 

  2022年8月,公安机关从薛某某驾驶的车辆查获毒品疑似物共计200余克。经荆门市公安局司法鉴定中心鉴定,查获的毒品疑似物中检出甲基苯丙胺成分 

  检察机关认为,李某某、薛某某贩卖含有甲基苯丙胺成分毒品共计200余克,其行为触犯了《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三百四十七第二款、第七款之规定,应当以贩卖毒品罪追究其刑事责任,遂依法向法院提起公诉。 

  然而,在法院开庭审理的过程中,李某某辩称在车辆中查获的毒品是其自己吸食的,不是拿来贩卖的。 

  法院经调查认为,根据相关规定“贩毒人员被抓获后,对于从住所、车辆等处查获的毒品,一般均应认定为其贩卖的毒品”,在车辆中查获的毒品数量远超个人吸食常规数量,且有其他证据材料能够相互印证,足以证明李某某系以贩卖为目的购买毒品,对李某某的该辩解意见不予采纳。 

  最终,李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5薛某某犯贩卖毒品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五年,并处没收财产人民币4元。 

  检察官提醒毒品是人类社会的公害,吸毒不仅会造成身体各项功能失调、组织病变,而且会导致精神上出现幻觉和思维障碍等问题。同时,由于其成瘾性会导致吸毒者戒断难度高,有的吸毒者因没有经济来源购买毒品,还会引发其他犯罪。珍惜生命,远离毒品我们每个人都应学习禁毒知识,加强防范意识,做到不吸食毒品不从事毒品违法犯罪活动,拥抱健康人生,共筑无毒社会